花蓮即將有「無動力飛行運動管理自治條例」
花蓮縣豐濱鄉去(112)年11月18日發生一起從嘉義前來花蓮旅遊的女子在玩飛行傘時,疑似因安全扣脫落,造成該女子自空中直接摔落路面慘死的悲劇,此事造成各界對於飛行傘相關管理辦法的關心;花蓮縣政府在縣議會此次定期會特別制定「花蓮縣無動力飛行運動管理自治條例」草案送交議會審議。
「花蓮縣無動力飛行運動管理自治條例」草案的內容共23條,縣府教育處代理處長翁書敏表示,縣府的自治條例主要是以中央制定的「無動力飛行運動及其經營管理辦法」為基礎,再加上業者如違規的相關「罰則」;至於「罰則」的訂定是參考其他已制定自治條例的宜蘭與屏東的內容。
翁書敏進一步指出,目前花蓮縣共有五間無動力飛行運動業者向縣府提出營業申請,目前其中三間申請程序尚在進行中,主要是要業者們修正航空與禁航區的相關規範,有兩間業者在縣府要求修正相關規範後,至今仍未向縣府在提出申請。
翁書敏強調,目前這些業者申請的最大困難在於,航空方面的問題,如起降點、升空垂直距離與禁航區的問題上;她說,無動力飛行運動的安全疑慮,縣府只會比中央規定的更嚴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