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非法販售電子煙、加熱菸 檢舉數暴增 累計裁罰逾6億元

隨著《菸害防制法》於112年3月22日正式上路,電子煙及未經核准的加熱菸全面列為違法商品,不得製造、輸入、販售、供應、展示或廣告,更禁止使用。國民健康署提醒,雖已有業者的加熱菸產品通過健康風險評估,但尚未正式上市,目前市面流通的相關產品仍屬非法,購買或使用恐遭開罰。
國健署署長沈靜芬強調,修法目的在於保護國民健康、避免青少年接觸菸害,中央與地方衛生單位將持續加強查緝,違規者將依法重罰,絕不寬貸。
根據國健署統計,自修法上路至114年7月底,全台已開立裁處案件達7,499件,其中電子煙違規2,487件、加熱菸違規5,012件,包含使用行為在內共1,490件,累計罰鍰金額超過6億元。國健署表示,將持續與22縣市衛生局合作,並定期於官網公布查處成果,展現政府遏止非法菸品的決心。
針對外界關注的加熱菸,衛福部歷經兩年審慎評估,於114年7月同意2家業者共14品項有條件通過健康風險評估。但衛福部強調,若業者未能遵守「不得販售給未滿20歲者」等規範,最重可撤銷核准。換言之,產品上市前後仍將接受嚴格監管。
此外,衛福部也陸續研擬「菸品禁止使用添加物」規範,未來所有菸品(含加熱菸)一律適用,避免業者以添加物降低戒菸難度或誘使青少年使用。
除了實體稽查,政府也同步鎖定網路違規販售。國健署指出,光是114年1月至7月,就攔查1萬578件非法案件,透過與Google、Meta、蝦皮、露天等平臺合作,共下架1萬256件,平均下架率高達96.9%。同時,針對境內外違法網站,已請台灣網路資訊中心執行「停止解析」837件,杜絕民眾透過網路購買非法菸品。
國健署強調,除了政府查緝,更需要社會共同參與。透過校園、家庭及社區的衛教宣導,提升年輕族群對菸害的認知,避免因「好奇嘗試」而導致成癮。署方呼籲青少年與民眾「不嘗試、不購買、不推薦」,共同守護自己與家人的健康。
資料來源:國民健康署菸害防制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