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稅支票」逾期未兌領 可重新申請退稅

「退稅支票」逾期未兌領 可重新申請退稅

花蓮縣地方稅務局日前表示,112年開立的退稅支票已逾有效兌領期限,將於近日辦理解繳入公庫,提醒民眾可於次(2)月起至稅務局重新申請退稅。

該局說明,退稅支票兌領期限為開票日起一年,逾期未兌領之退稅款,稽徵機關依規定須於年度結束後辦理退稅款解庫。為保障民眾權益,稅務局將於解庫作業辦理完畢後,貼心寄發「解庫支票重新辦理退稅通知單」,以便受退稅人重新申請退稅。

稅務局籲請民眾多加利用直撥退稅,僅須提供金融帳戶及身分證明文件,退稅款即可匯入指定帳戶;既無須擔心退稅支票遺失、汙損或逾兌領期限,亦免花費時間前往公庫銀行兌領,安全又方便。

如對退稅有疑義,歡迎撥打該局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386969或總機03-8226121分機315,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另外亦可至該局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hltb.gov.tw瀏覽相關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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