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鄉垃圾掩埋場大火 環保局:資源回收物由公所負責

花蓮縣吉安鄉垃圾掩埋場的資源回收物9月11日中午11:27左右發生火警,一直燒到12日中午12:58左右才撲滅,整整燒了25小時以上;現場周遭地區除了濃煙密布外,因資源回收物燃燒所引起著味道,北至美崙、南到壽豐都聞到燻天臭味;所以數十位掩埋場所在地的光華村民今天上午到花蓮縣議會陳情抗議。
環保局秘書林蔡毓表示,這次吉安鄉垃圾掩埋場起火燃燒的是資源回收物,至於分類、堆置還是去化權責都是由吉安鄉公所負責,並非裸露生活垃圾;環保局在這掩埋場裡已完成3200噸裸露垃圾去化,還有2700噸垃圾,環會在今年底之前全部清除完畢。
林蔡毓說,環保局將推動垃圾減量、加強垃圾分流、跨縣市協調處理垃圾,以確保不再堆積生活,並以更嚴謹的態度,建立更嚴謹的資源回收管制機制;自11日火警發生當天起,一每天有4次空品監測,部分數值比較高,目前都恢復背景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