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房屋稅條例修正三讀通過 新制落實居住正義

花蓮縣房屋稅條例修正三讀通過 新制落實居住正義

花蓮縣政府提送的《花蓮縣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修正案及其他兩項相關條例,經花蓮縣議會三讀通過,將自今年7月1日起實施,新制將反映於明(114)年5月的房屋稅開徵中。花蓮縣長徐榛蔚表示,此次修法配合中央「囤房稅2.0」政策,旨在鼓勵房屋有效利用,合理化稅負,並進一步落實居住正義。

AA-1120124728136_a4527_b66e3.jpg

花蓮縣地方稅務局局長呂玉枝說明,此次修正案以「單一自住減稅」、「出租輕稅」及「多屋重稅」為核心,重點包括:

  1. 增訂自住房屋設籍要件:自住優惠稅率需符合三項條件:房屋無出租或營業使用;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且全國合計不得超過三戶。此外,自今年7月1日起,須完成戶籍登記才符合優惠資格。
  2. 全國單一自住稅率1%:凡符合條件之自住房屋,稅率從1.2%降至1%,減輕稅負約六分之一。
  3. 鼓勵出租房屋減稅:申報所得達租金標準的出租房屋,稅率調降為1.5%至2.4%,以促進租賃市場供給。
  4. 合理化非自住房稅負:針對多戶未有效使用(含空置)房屋,採累進課稅,稅率提升至2.6%至4.8%,以全國歸戶進行計算。
  5. 簡化稽徵程序:採年度制,稅基日為每年2月末日。房屋使用狀況變更須於3月22日前申報,逾期申報則於次期適用新稅額。

房屋稅_c6200.jpeg

稅務局同時修正《花蓮縣興辦社會住宅減徵地價稅及房屋稅自治條例》與《花蓮縣公益出租人出租房屋租稅優惠自治條例》,以鼓勵多屋族將房屋釋出供社會住宅或公益出租使用,增加租賃市場供給,推動房屋有效利用,進一步落實居住正義。

-------------- ↓請繼續閱讀↓--------------

此次修法不僅完善房屋稅制,更致力於兼顧公共利益與納稅公平。花蓮縣政府強調,此次修法將有效提升住宅資源利用率,為民眾創造更友善的居住環境。

若有疑問,可撥打免付費服務專線0800-000321,或致電地方稅務局總局(03-8226121分機233-239、251-254),將有專人提供協助與解答。

-------------- ↓請繼續閱讀↓--------------

Image

每日提供花蓮最新即時新聞,滿足大眾知的權利。
另外服務項目有電視牆廣告 網路行銷規畫 工商簡介 動態攝影等歡迎大家前來詢問。
由成真整合有限公司營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