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綠色旅行上路 150處公共自行車站打造低碳觀光
花蓮縣府115年獲國發會核定第四期綜合發展實施方案「繁花盛開計畫—綠色旅行計畫公共自行車租賃建置規劃與營運作業」,總金額達7,838萬9,000元,花東基金補助4,050萬元,地方配合款3,788萬9,000元日前經花蓮縣議會審議通過,全案透過中央與地方資金共同挹注,全面強化花蓮觀光基礎。
花蓮縣政府面對多元天災衝擊,積極啟動復原與轉型作為,不僅全力推動觀光重建,更導入永續發展理念。為打造低碳永續的觀光環境,推動公共自行車租賃服務,串聯縣內交通節點與觀光景區,提供遊客便利且環保的旅遊選擇。同時,整合既有自行車道與觀光遊程,持續優化旅遊動線與服務品質,推動花蓮觀光朝向低碳化與精緻化發展。
全案規劃115年至116年期間共建置150處公共自行車站點,並導入自行車1,500輛,採分階段推動方式,優先於人口密集區及重點觀光景區建置,包含珍珠景點、花東縱谷、東海岸及七星潭等核心區域。車輛配置亦兼顧多元需求,規劃電動輔助自行車與一般自行車搭配使用,提升長距離騎乘便利性,並同步建置智慧調度與營運管理機制,提升整體服務效率。此外,縣府亦積極規劃特色自行車驛站,結合在地文化與觀光亮點,打造具吸引力的旅遊節點,全面提升旅遊體驗。
公共自行車租賃建置與營運軟硬體全數建置完成後,預計增加2萬人次以上觀光旅遊人數,創造逾2,000萬元關聯消費,並帶動超過1,000人就業機會;同時每年可減少約202.68 MtCO2e碳排放量,兼顧觀光發展與環境永續,逐步建構低碳運輸生活圈。
縣長徐榛蔚表示,花東基金提案計畫除推動低碳旅遊外,115年同時另有2案獲國發會核定,包括結合運動休憩與防災機能的全齡共享空間的「花蓮縣南區全齡運動公園新建計畫」,以及因應高齡化社會需求,整合醫療、長照與健康促進服務的「花蓮縣吉安鄉健康園區工程計畫」,展現縣府在交通、觀光與民生建設的整體規劃與推動決心,持續邁向永續宜居城市的目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