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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民的牌照稅、房屋稅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可申請核實減輕稅負

    減輕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產業及縣民負擔,對於四月開徵之使用牌照稅、五月開徵之房屋稅及按月開徵之娛樂稅,花蓮縣地方稅務局提供相關減輕稅負措施如下:
    一、未使用車輛申請停駛可免繳牌照稅
    因受疫情影響,營業用車輛(含遊覽車客運業、小客車租賃業及貨運業等),如果長時間不使用,車主可持汽車號牌2面、行車執照與身分證正本等證件,就近向監理機關辦理停駛或繳銷,未使用車輛期間,就可以按日免繳使用牌照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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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飯店旅館業部分樓層停用可申請減輕房屋稅
    受疫情影響的飯店及旅館業者如縮減營業規模,可向該局申請部分樓層停用,如經查證屬實者,樓層停用的期間,以「一層樓」為核准單位,核實改按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2%課徵房屋稅,以減輕稅負。該局提醒,房屋稅係依使用情形適用不同的稅率按月課徵,房屋如有變更使用情形,記得要在30日內提出申請,嗣後房屋恢復使用時,也要記  得向該局申報。
    三、娛樂業者營業規模縮減可申請調降娛樂稅
業者如因受疫情影響,致娛樂設施未使用或營業收入減少,自動報繳娛樂稅之業者,可依實際收入申報,娛樂稅負將因實際收入減少而減輕,無須再向該局申請調降娛樂稅。其他查定課徵娛樂稅之業者(如卡拉OK、電子遊戲機業),如已縮減營業規模,可即時向該局提出申請,該局將依實際設備數量,核實調整娛樂稅,以減輕負擔。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可撥打免付費服務專線電話0800386969或總機(03)8226121洽詢,該局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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