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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防疫規定四處趴趴走 花蓮分署即日起專案強力執行裁罰

 

    新型冠狀病毒疫情日趨嚴峻,近期更因農曆春節大量返鄉旅客歸國,居家隔離與居家檢疫人數大增,為貫徹政府防疫政策,遏止民眾恣意違反防疫規定「到處趴趴走」之行為,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花蓮分署自本周起將專案辦理,對於經各縣市衛生局以違反防疫規定裁處罰鍰而拒不繳納的義務人,將強力執法,以確保防疫無缺口,彰顯政府一體及落實公權力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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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蓮分署表示,花蓮縣一位江姓民眾於109年9月間自澳門返台後,因未遵守居家檢疫規定自行外出,經花蓮縣衛生局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5條第2項規定裁罰新臺幣10萬元,因江姓民眾經催繳後遲未繳納,該局已移送分署強制執行。經初步調查,江姓民眾名下並無存款、薪資、車輛及不動產可供執行,執行人員於去年12月間曾赴其戶籍地現場執行,其家屬稱義務人僅係寄戶口,實際並未按址居住,無法知悉確切行蹤。本月26日、28日上午執行人員再度會同花蓮縣衛生局人員赴其戶籍地訪查,仍查無所獲。另義務人電信門號因屬預付卡,多次聯繫均無法撥通,花蓮分署除將持續透過多方管道調查其行蹤以促其繳納外,日前已先對其祭出限制出境及出海處分,未來不排除向法院聲請拘提,以促其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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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蓮分署自109年起迄今受理之新冠肺炎裁罰案件共計12件,其中9件經執行已成功全額徵起,繳清金額合計達新臺幣103萬元。值此防疫視同作戰的非常時期,花蓮分署呼籲民眾務必遵守政府各項防疫措施,例如:居家隔離與居家檢疫者應待在檢疫處所不得外出、自主健康管理者應避免出入公共場所、外出時正確配戴口罩、保持社交距離等,避免防疫出現破口,共同維護全民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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