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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E瘋傳花蓮一名俄籍男子確診 轉傳訊息恐觸法最高可罰300萬

 

    昨(1日)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4名新冠肺炎確診案例,其中案680為一名白俄羅斯籍40多歲男性,昨天恰巧有一則俄羅斯男子在花蓮確診的訊息在LINE上瘋傳,許多看到訊息的民眾確信該名俄羅斯男子就是案680,訊息中不僅洩漏俄籍男子的住址,還有通報他是前往哪間醫院,引起一陣騷亂。若資訊屬實,民眾散播病患個資恐違反《個資法》,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00萬元以下罰金;若為假訊息,散播有關疫情之謠言或不實訊息,恐觸犯《傳染病防治法》第9條或第63條,最高可罰3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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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指揮中心指出,昨天確診的案680為白俄羅斯籍40多歲男性,持有我國居留證,10月中旬返回母國探親,11月13日再次來台工作,入境迄今無疑似症狀。檢疫期滿後,於11月30日由公司安排至醫院自費採檢,檢出陽性於12月1日確診。個案接觸者共11人,均為醫護人員。

    正好昨天花蓮有1例俄籍男子確診新冠肺炎的訊息在LINE上瘋傳,訊息中載明病患個資,包括住址及送往哪間醫院,雖未經證實是否為真,但與指揮中心公布的案680十分相似,有民眾認為花蓮確診男性即為案680,引發一陣恐慌。案680為境外移入,為居家隔離時被驗出,非社區感染,也尚未證實是在花蓮,警方要民眾勿轉傳不實訊息,並已在追查訊息源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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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疾管署呼籲,運用社群媒體散布不實內容,該行為恐涉嫌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9條之規定,利用傳播媒體發表傳染病流行疫情有錯誤、不實,致嚴重影響整體防疫利益或有影響之虞,主管機關將可依第64-1條裁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如涉及散布有關傳染病流行疫情之謠言或傳播不實之流行疫情消息,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將可依第63條規定,最高可科新臺幣300萬元罰金,請民眾切勿輕信、轉發,以免觸法。

    至於醫護人員或公務員若洩漏病患個資,除了依《傳染病防治法》及《個資法》開罰,還得負刑事責任;公務員得依《刑法》公務人員洩密罪移送,醫護人員無故洩漏因業務知悉或持有之他人秘密者,也得依《刑法》第316條送辦。今年2月份台北市內湖區就有一名派出所副所長,涉嫌洩漏新冠肺炎確診病患個資,翻拍派出所內確診病患行蹤等資料,傳送給朋友,導致病患個資被不斷轉傳,該副所長遭記一大過,並依《刑法》公務人員洩密罪、《個資法》及《傳染病防治法》等罪嫌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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