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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尚有5萬5千多車主未繳汽燃費 逾期荷包大失血

    109年自用汽車及機車燃料使用費已於7月1日開徵,經統計至8月20日止,花蓮地區汽車徵收率86.4%,機車77.4%;汽機車合計有55,000多輛車主尚未繳納汽(機)車燃料使用費。
    花蓮監理站籲請尚未繳費的鄉親儘速繳納,逾期該站除將依「公路法」第75條規定處300元到3000元罰鍰外,甚至移送強制執行,對車主名下所有動產、不動產進行查封或扣薪及查扣存款。
    花蓮監理站表示,若沒收到或遺失汽燃費繳納通知書的車主,可至便利超商(統一、萊爾富、全家、來來OK)之多媒體機器補單繳納或就近監理站補單,亦可透過監理服網(https://www.mvdis.gov.tw/)及手機下載監理服務APP或電話語音轉帳代繳系統(412-1111、412-6666,服務代碼169#)操作,以金融活期帳戶或信用卡轉帳繳納;以上各種繳納方式,除了以信用卡轉帳繳納外,均免負擔手續費。
    花蓮監理站建議,車主可申辦「委託轉帳代繳汽車燃料使用費」,一經申辦完成後,將於每年7月開徵期最後一天在指定帳戶自動扣繳;或可申辦「汽燃費電子繳款單」,連結監理服務網完成線上繳費,省時、E化又環保,車主可多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