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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愛車長時間不使用,可辦理停駛節省使用牌照稅與燃料使用費

    花蓮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民眾若有車輛長時間不擬使用,可向監理機關辦理停駛手續,以節省停駛期間按日計徵之使用牌照稅與燃料使用費。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車輛辦理停駛後,若車主有用車需求時,可以向原先辦理停駛的監理機關申請復駛。惟停駛期間若超過1年,牌照將會被註銷,被註銷牌照之車輛,如復駛時,需再依規定向監理機關重新申領牌照。
    稅務局特別提醒民眾,停駛車輛請不要使用公共道路,而「使用」公共水陸道路,除了動態的行駛車輛外,也包含靜態的停放車輛。若停駛車輛停放在公共道路停車格,亦屬於使用公共道路,如經查獲,除補稅外,處以應納稅額2倍以下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