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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溪山里水力發電案引民怨 民眾:誰來幫我保護山林

   位於花蓮縣卓溪鄉境內的「豐坪溪及其支流水力發電開發計畫」,經過世豐電力股份公司多次於部落召開說明會,各部落支持、反對兩方較勁意味濃厚,尤其反對方方面,似乎對於鄉公所與部分代表的態度曖昧顯得不以為然,對於世豐公司所提的復工理由,更認為有誤導民眾之嫌,並拿出資料一一打臉,甚至不排除向縣府或中央陳情,希望能註銷有危害傳統領域與藐視原住民傳統文化的開發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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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427M02.jpg圖:民眾向代表會陳情,主席金淑敏專心聆聽,並支持反對興建。
   不論是部落說明會或是代表會的臨時會,這件水力發電開發案一直都是立山、太平兩村6部落關心的話題,支持方大都認為此案有助於提升在地就業率與藉由回饋機制的善用來改造社區….;反對方則是認為此案截水發電,不但會造成地貌的重大改變,蓄水發電也存在著無法預知的危險,族人賴以狩獵與耕作的路徑也因此而改變,重要的是該公司並不尊重在地族人的意見,也誤解《原基法》第21條所賦予在地原民的權力….。
 DA4A-04271214033381.jpg圖:卓溪鄉公所釋疑函。
   日前,有多位民眾向卓溪鄉民代表會陳情,他們對於鄉公所消極作為表示遺憾,也對於選區內的民代對此案的曖昧更顯無奈。卓姓民眾表示,鄉公所應勇敢站在嚴守法令與守護傳統山林這方,該公司有無違法施工,應嚴正稽查與阻卻違法,並且據實向民眾說明,不應如臨時會期間回應代表們提問時,多以「不知道」、「再查」等不耐煩的言語來塘塞質詢與疑慮;至於某些代表以「支持多數民眾意見為意見」為由的態度更讓兩方民眾訝異,民眾說支持就支持、反對就反對,不論最後結果如何,大家不就是都會忍痛接受,有什麼不敢表態。
   另一位投訴的民眾也說,出這麼大的事,怎麼鄉公所不召集大家來講清楚,一談到該開發案時,就說是中央權責,地方無權置喙,難道身為卓溪地方行政首長,就不能站出來,帶領支持與反對兩方向開發公司及縣府、中央陳情解決嗎?幸福卓溪這個招牌讓人看了只能嘆氣了。
 DA4A-0427104150573.jpg圖:世豐電力公司工地辦公室。
   接受陳情的代表會主席金淑敏表示,見民眾憂心無助的述說山林被破壞的種種與恐懼擔憂的情景,與會的副主席李桂英及高正虎代表都能感受到他們守護山河的決心,不但接受陳情,也強調自己是反對此案的,同時將該陳情內容轉發鄉公所協助釐清其適法性,對於舊案未結,又蹦出個有單位未知會鄉公所就逕行會勘設置火藥庫(13噸火藥)基地案,也請查明原委,以解民眾懼慮。
 DA4A-0427121403291.jpg圖:用電許可至109年12月31日止。
   鄉公所林秘書回覆記者表示,此案屬中央權責,鄉公所僅配合角色,若民眾有疑慮可向鄉公所陳情,權責內的當然可以立刻處理,但若非權責,就必須轉報縣府、中央核覆,不是不幫忙,而是要站在「依法行政」的立場上幫忙解決兩方的問題。至於該公司實際施工期程(93年11月1日至112年12月31日)是否違反94年2月公布的《原基法》或因其他相關法令造成停工事實,鄉公所早已去函原民會等相關單位釋疑,目前都還没回覆;另外該發電用地取得方面,初期該公司早已取得128筆土地同意書,後因精算用地實際範圍而調降為75筆,而且也完成了法院公正程序,地主更幾乎是山里地區的民眾。對於有民眾向代表會陳情,林秘書強調,鄉公所没有所謂「態度曖昧」問題,鄉公所是行政機關,這件事必須站在「依法行政」的立場去處理。不過,也樂見此案能藉由代表會主席金淑敏的幫忙向中央立委陳情,鄉公所、代表會一起用不同管道求助,讓這事獲得最具共識的解決方法,同時也歡迎民眾能提供更多、更好的解決意見給鄉公所或代表會,這些意見都會納入通盤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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