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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林疑遭人放火釀災 希望民眾舉發不法行為

    花蓮林區管理處所轄2617保安林,14日下午發生森林火災,經該處新城工作站8名救火隊同仁及新秀消防隊合力搶救,歷經一個半小時撲滅,延燒面積0.008公頃,受害林木為木麻黃,初勘火場,發現大批工程裝潢廢棄物被燒毀,疑似因焚燒廢棄物不慎引火災,全案移請內政部警政署保七總隊第九大隊偵查。a.jpg

    林管處表示,編號2617號保安林位於新城鄉順安村靠海一側,具有國土保安、環境保護及防風定砂等功能,林管處嚴厲譴責今日在保安林亂丟、焚燒垃圾造成森林火災危害保安林的行為,依森林法第53條規定,放火燒燬他人之森林者,可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歡迎民眾舉發不法行為,撥打檢舉電話(0800-000-930),如因而查獲犯罪行為人,得發給舉發人每案新台幣10萬元以下之破案獎金,如經主管機關認定情節重大,還可提高至新台幣100萬元。  j.jpg

林管處呼籲保安林所帶來的惠益是屬於全體民眾,只有靠大家共同努力維護,方能發揮保安林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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