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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里鄉下鄉巡迴「注射狂犬病疫苗與晶片」4月17日起開跑囉!

為防治狂犬病及毛寶貝走失,富里鄉公所與花蓮縣動植物防疫所合作,於4月17日至4月19日、4月22日至4月24日等6日,在本鄉12個村辦公處為毛寶貝注射狂犬病疫苗及晶片。因本鄉屬於狂犬病的高風險區,鄉親年滿18歲並設籍本縣,犬貓年滿3個月且沒有敏感體質、懷孕、發燒、下痢及心肝腎疾病等問題,即可免費注射疫苗。歡迎各位鄉親廣邀親友,一起帶家中的毛寶貝來注射疫苗與晶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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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所表示,狂犬病疫苗注射對毛寶貝們的健康很重要,且法規規定飼主須每年帶毛寶貝注射疫苗,如逾期1年以上未施打,將處新臺幣3 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之罰鍰,但因本鄉無獸醫診所,為免鄉親舟車勞頓,因此公所每年都會與花蓮縣動植物防疫所合作,在本鄉各村辦公處巡迴注射疫苗。為維護活動現場秩序及乾淨,請鄉親配合使用牽繩或寵物籃攜帶愛犬(貓咪請加用洗衣袋),並隨手清理寵物便溺。各位鄉親的毛寶貝注射疫苗後1小時內,若有臉部或眼睛浮腫、皮膚紅腫起疹、極度搔癢、呼吸困難、嘔吐、下痢甚至休克等過敏情形,請立即帶至動物醫院進行診治;而注射後3天內,注射處可能會有輕微腫脹、精神或食慾略差等情況,請飼主密切觀察,若上述情況仍未改善,也請儘速帶至動物醫院就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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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動物保護法」第19條規定,寵物之出生、取得、轉讓、遺失及死亡,飼主應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其委託之民間機構、團體辦理登記;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給與登記寵物身分標識,並應植入晶片。若未植入晶片者,可按動物保護法第31條規定,處新臺幣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未改善者得按次處罰。此外,因晶片可能會因為寵物變太胖、還有掃描角度的關係,甚至還可能因為晶片遊走、偏離,導致晶片掃描不到,因此建議鄉親每年定期帶已經施打晶片的毛寶貝們去獸醫院檢查晶片的狀況。

 

 

鄉長江東成表示,此次活動很感謝花蓮縣動植物防疫所的協助,讓本鄉鄉親免舟車勞頓去玉里或其他鄉鎮注射疫苗,希望各位鄉親把握機會,帶家中毛寶貝注射疫苗與晶片,除了保護毛寶貝的健康外,也避免誤觸法令。若鄉親對於活動有任何問題,歡迎追蹤本所FB粉絲專頁,或洽詢本所農業暨觀光課(03-8831111分機140至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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