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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騷擾防治三法3/8正式上路 縣警局提前宣導

    性騷擾防治三法將於3月8日正式施行,花蓮縣警局婦幼警察隊日前往花蓮善牧中心,與機構社工及行政工作人員宣導性騷擾法規修正要點,另外加強宣導數位性別暴力及預防詐騙等議題,利用簡報講解法條內容輔以新聞影片統整要領,讓機構服務人員在短時間內快速吸收,懂得性騷擾的行為特點和申訴管道,未來如若碰到相關個案可即時給予協助。AA-0303130754521.jpg
    婦幼隊表示,本次修法增訂「權勢性騷擾」及「最高負責人」定義,如果受僱者於非工作時間仍遭受事業單位的同一行為人、不同事業單位但具共同作業與業務往來關係之同一行為人、最高負責人(僱用人)性騷擾時,將適用性別平等工作法規定處理;另有關行為人係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場所之不特定人時,將準用性騷擾防治法,期許修法後能有效杜絕性騷擾、保障你我有良好的工作環境。


    就性影像犯罪議題部分,本次宣導講師詳細講解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之規範,如有拍攝、製造、持有、散布兒少的裸照或性行為影片等行為,均將觸法並面臨處以罰鍰或有期徒刑等罰則,提醒安置機構同仁若發現青少年使用網路與人交友聊天有異常時,可隨時撥打「110報警專線」或「113婦幼保護專線」請求協助,若發現不法影像及照片被張貼於網路上,臺灣展翅協會的「PhotoDNA計畫」可以提供幫助。
    花蓮縣警察局表示,社政與警政是受理婦幼案件的第一線夥伴,除了面對案件時的齊心協力,更透過專題演講及實務分享建立良善的溝通渠道,更多反詐騙及婦幼安全議題可上內政部警政署官方Facebook粉絲團「165全民反詐騙」及Youtube頻道「NPACareU婦幼抱抱」等網站,吸收最新反詐騙訣竅及熱門婦幼議題,幫助更多兒少免於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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