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

瑞穗「全鄉鄉民團體意外保險」正式生效 保障意外事故死亡或傷殘

日前瑞穗鄉公所發布新聞稿指出,該鄉「113年度全鄉鄉民團體意外傷害保險」已完成保險契約簽訂,並日前正式生效。該所表示,在意外事故中,提供瑞穗鄉民更多權益保障,瑞穗鄉公所於112年度擬訂「全鄉鄉民團體傷害保險要點」,保障鄉民在遭逢意外事故死亡或傷殘時,鄉民或其家屬,得以獲得經濟上協助,減輕鄉親的負擔。鄉公所團隊在獲得代表會,全力支持通過相關預算後,陸續辦理後續招標採購,並於近期完成招商及契約簽訂。

 

↓請繼續閱讀↓

 

此項團體意外保險,由新光人壽以154萬元得標,保險期間為113年2月28日0時至114年2月27日24時生效,保險對象為設籍於瑞穗之全體鄉民,期間瑞穗鄉民如因意外導致死亡、昏迷或殘廢可獲得最高新台幣15萬元理賠保障。

 

↓請繼續閱讀↓

 

鄉長吳萬德表示,全鄉納保是他參選時的重要政見,感謝鄉民代表會對此政策的重視與支持,府會攜手共同為保障鄉親福祉而努力。他希望鄉民們平時起居都能注意安全,避免意外發生。但也希望在天有不測風雲之時,能藉由此項保險緩解鄉親的經濟負擔,提升瑞穗鄉民之生活保障,保險相關資訊可至瑞穗鄉公所官網及粉絲專頁查詢,瑞穗鄉親如需理賠申請可電洽新光人壽07-2351711張小姐、余小姐,或至瑞穗鄉公所及瑞穗各村辦公處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