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

業主「自有」合法登記工廠才能享有減半課徵房屋稅

    花蓮縣地方稅務局表示,近日接獲工廠業者電話洽詢,承租的廠房已取得合法工廠登記,為何房屋稅無法按營業用稅率減半(即1.5%)課徵房屋稅?

↓請繼續閱讀↓

    稅務局說明,依房屋稅條例及財政部函釋規定,合法登記的工廠供直接生產使用之房屋,房屋稅享有營業用稅率減半徵收優惠,僅以「自有房屋」為限。而「自有房屋」的認定,指工廠業者如為公司或法人組織,則房屋應為公司或法人本身所有;如為合夥組織,則房屋應為該組織所有;如為獨資經營,則房屋應為獨資負責人所有。
    地方稅務局特別提醒民眾,由於房屋稅採按月計算稅額,所以若符合上述減徵規定者,請於減免原因、事實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地方稅稽徵機關申報,以利及早適用減徵優惠。
↓請繼續閱讀↓

    如對房屋稅尚有疑義,歡迎撥打地方稅務局免付費服務專線電話0800-386969或透過總機03-8226121轉232至239、玉里分局03-8882860轉212至213洽詢,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求職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