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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汰舊換新及調修柴油車輛趕緊申請補助

    為改善空氣品質,環保署自106年起推動汰舊換新、調修燃油控制系統及加裝空氣污染防制設備等各項補助措施,來減少老舊大型柴油車的空氣污染物排放。112年度環保署在柴油車汰舊換新及補助政策已全面修正,新增與修正各項補助及獎勵辦法。AA-0620173141502.jpg
    112年度起「大型柴油車調修燃油控制系統或加裝空氣污染防制設備補助辦法」在調修燃油控制系統,調整總累計補助金額不得逾8萬元,且加裝空氣污染防制設備補助已於111年10月31停止補助。AA-0620173141757.jpg
    而「大型柴油車汰舊換新補助」於111年12月31日停止補助,並新增「老舊車輛汰舊換新空氣污染物減量補助辦法」及「老舊汽車汰舊換新溫室氣體減量獎勵辦法」,針對10年以上的老舊柴油車輛(柴油小客貨車、大客貨車、遊覽車)汰舊換新(電動小客貨車及大客貨車、六期大客貨車),車主若同意將汰舊換購車輛之減碳或減空污效益歸屬於環保署者,將依減空污、減碳項目及換新車種不同,給予不同金額補助或獎勵金,以落實執行調修或老舊車輛汰舊換新等改善黑煙排放措施。
    花蓮縣環保局表示,補助獎勵期間為112年1月1日至113年12月31日止,符合資格的民眾至「環保署廢車回收一站通」網站(https://epamotor.epa.gov.tw/)點選車輛汰舊換新獎補助及媒合介面進入,或上網至「車輛汰舊換新抵換媒合平臺」(網址:https://mobile.epa.gov.tw/EPAMobileETP/)申請。
    依據花蓮縣柴油車動力計排煙檢測站檢測統計數據,自106年起推動迄今,柴油車汰舊換新及調修燃油控制系統補助申請車輛共1,447輛,換算可減少PM10約66.9公噸、PM2.5約59.4公噸及CO約329.7公噸。透過積極推動各項補助政策下,花蓮縣第1至3期大型柴油車數已由106年2,420輛,降至111年1,747輛,整體降幅達27.8%,不僅降低了空氣中污染物,也提升空氣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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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車輛有排煙檢測需求,可將車輛駕駛至本局南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柴油車行動檢測站,或至網頁中搜尋輸入「柴油車不定期檢驗資訊管理系統」(https://mobile.epa.gov.tw/dce/Situationcheck.aspx) 查詢,並至全國任一縣市檢測站,進行排煙檢測服務。
    花蓮縣環保局為鼓勵業者參加自主管理,凡主動與環保局連繫,並申請加入自主管理之業者,經檢驗符合當期排氣標準即核發自主管理標章,有限期限半年,屬於新購5期及6期車輛,即可享有2年及3年有效期限,若遇路邊攔檢稽查時,也可以優先放行,如欲檢測,敬請電洽03-8230495,將有專人為您服務。另外,只要設籍花蓮縣的車主完成主動到檢或取得自主管理標章的柴油車,可於本縣北區檢測站及南區檢測站免費添加尿素水,希望透過此項便民服務,避免部分車主減少尿素水添加的狀況發生,造成更嚴重的污染,達到低碳樂活好家園,健康美麗新花蓮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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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縣長徐榛蔚表示,因應2050淨零碳排目標,縣府積極推動有助於改善空氣品質的政策,如您的愛車尚未檢驗車輛的車主,請盡速前往各縣市的柴油車檢驗站完成檢驗,並且定期做好保養及排煙檢測,同時也鼓勵符合汰舊換新及調修補助資格之車主,請把握政府所提供的各項補助機會加速淘汰老舊車輛及推動運具電動化,降低空氣污染排放改善居住好空氣,共同守護花蓮優質好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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