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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府協助爭取花東基金 完成東昌公墓遷葬起掘

    吉安鄉東昌公墓自72年禁葬,地方持續反映遷葬、活化用地,但囿於遷葬經費龐大,難以推動執行。108年鄉公所將東昌公墓規劃為部落聚會所預定地後,花蓮縣政府致力協助公所爭取中央補助辦理遷葬作業,於110年獲得花東地區永續發展基金鄉鎮市公所提案補助新臺幣1,350萬元作為遷葬補償及相關行政作業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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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昌公墓遷葬計畫分三階段進行,第一階段為公告期限內民眾自行起掘遷葬;第二階段辦理無主墓及地下骨骸起掘安置作業;第三階段則為廢墓敲除清運及土壤改良換土工程,鄉公所現已完成第一及第二階段遷葬起掘,共計遷葬有主墳墓56座以及無主墳墓與地下骨骸289具,後續將進行先人骨骸火化安奉及公墓土壤改良工程。對於無主墳墓及地下已起掘之骨骸,花蓮縣政府將責成吉安鄉公所以莊嚴儀式與審慎態度妥為處理安奉,圓滿完成遷葬作業。
    縣長徐榛蔚非常重視大花蓮地區殯葬設施基礎建設,為提升服務量能,花蓮縣政府極力協助花蓮市與吉安鄉公所爭取中央補助花蓮市立殯儀館與吉安鄉慈雲山殯葬園區進行更新,包含市立殯儀館增設20屜冷凍櫃及修繕解剖室新臺幣477萬餘元以及慈雲山火化場火化爐具及空氣污染防制設備等整建更新工程9,619萬餘元,也持續挹注經費協助改善殯葬設施、設備,營造優質殯葬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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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蓮縣各鄉、鎮、市所轄公墓已有多處禁葬,花蓮縣政府未來將持續協助有需求之公所申請補助內政部殯葬設施量能提升計畫,改善禁葬公墓興建骨灰骸存放設施與環保自然葬區,或申請中央專案補助辦理遷葬,以達土地資源循環再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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