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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償提供公眾通行的私設巷道 可減免地價稅

       花蓮縣地方稅務局表示,供公眾通行的私設巷道,如屬無償提供使用,且不是建造房屋應保留的法定空地,在使用期間,可免徵地價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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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方稅務局說明,如建築基地的法定空地在核發使用執照後,經地方政府依都市計畫法規定指定為公共設施保留地道路用地,就不屬於建造房屋應保留的法定空地,則其實際無償供公眾通行使用者,可申請免徵地價稅。

       稅務局提醒,如果土地符合上述條件者,請於當年9月22日前向地方稅務局提出申請,經審查通過當年即可適用地價稅減免,逾期申請將自次年起減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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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有其他疑問或不明瞭之處,可撥打地方稅務局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386-969或總局電話03-8226121分機182至187;玉里分局電話03-8882047分機222、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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