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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府表示新建停車系統無圖利且功能運作正常

    針對近期民眾爆料新停車系統爭議,花蓮縣政府建管處昨天發布新聞稿嚴正澄清,該停車管理為依法委外經營,且新智慧收費系統係屬得標業者投資建置,縣府無公務預算支出、無圖利,且經檢測系統正常運作中。縣府嚴正呼籲有心人士勿刻意誤導,本案係以權利金公開評選方式,一切依法行政,公平公正辦理,絕不容任何抹黑,不實言論縣府將保留法律追訴權。20230215_111752_7.jpg
    縣府說明,本案為111年10月完成新一期的「112年度花蓮縣公有路邊停車及路外停車場委託民間經營管理」案委外經營發包,並由國雲公寓大廈管理維護股份有限公司得標(以下簡稱國雲公司)。為延續過去路邊停車委外經營模式,並收取權利金,無任何公務預算支出。縣府並無花費任何經費,得標廠商須依約按格數計算繳納4年之權利金,屬廠商繳納權利金取得經營後自負營運風險之標案模式。20230215_111708_4.jpg
    縣府指出,為使民眾停車更便利、更智慧,縣府在本次委外經營案中特別要求業者在智慧停車示範區(南濱路、54格)提出智慧停車方案,以及三項要求:一、功能須至少包含偵測車輛停車時間及離開時間並依停放時間收取停車費。二、智慧停車方案之電力以採自主發電或電池等方式為原則。三、如涉及網路資料傳輸,請廠商採以不架設線路為原則。智慧停車方案中相關網路傳輸、設備保固、電池替換等所有費用皆由廠商負責支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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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縣府還強調,該系統建置完成後,均要求廠商必須提供智慧化車格資訊傳輸測試、檢核、驗證。前述程序包含:一、廠商於停車格建置智慧停車管理設備,設備具備功能有車位停車偵測、車輛移動偵測、記錄停車時間,及感應設備運作狀態(正常/異常及連線/離線)。二、前後台管理相關硬體設備(如伺服器主機、網路連線及傳輸設備、開單資料建檔等作業所需之電腦系統設施…等)。三、廠商應確保24小時進行格位訊息(有車/無車)蒐集及傳輸運作。四、廠商接獲機關故障通報或系統偵測資料傳輸異常事件,應於48小時內修復。若設施因外力損壞,廠商應於7日內修復完成。特殊狀況未能依限修復經報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
    國雲公司也提出說明,現有建置設備主機係「智能影像辨識人工智慧運算模組」,系統採雙AI車牌辨識,此為專門智慧停車使用的智慧儀器,辨識準確性及清晰度極高,每5分鐘就能自動偵測及照相,建立車輛停靠的照片及數據資料即時傳送至系統後台,同時提供辨識、計時及收費等多種功能;內建電池並以太陽能綠色能源做為備援電池之充電使用,可達到低碳環保節能目的,非民眾爆料所稱僅為停車柱內設置手機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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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雲公司強調,目前功能正常運作,自今年2月16日正式上線後一共服務718次車主,開單本身採用免人工、無紙化收費,使用者取車時可直接以手機掃瞄QRCODE,進行多元支付繳費。後續也會擴大智慧停車柱服務範圍以提供更智慧、更友善之停車環境,提供鄉親更便捷的智慧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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