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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學校減用一次性用品 響應環境永續觀念

    環保署為推動廢棄物源頭減量政策,函頒「行政機關、學校減少使用免洗餐具及包裝飲用水作業指引」,花蓮縣環境保護局引導建立使用可重複清洗餐具的商業模式,後續逐步推動至民間單位,擴大一次用產品減量成效。AA-0308124439714.jpg
    依據環保署統計,全省每年使用約35至50億個免洗餐具,為推動廢棄物源頭減量政策,減少資源消耗,抑制廢棄物產生,環保署依「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7條及第8條規定函頒作業指引,規範行政機關、學校主辦或於其場所內辦理之會議、訓練、活動等,不提供免洗餐具、包裝水及一次用飲料杯,改提供可重複清洗餐具(如鐵盒便當)及設置飲水機或桶裝水,辦理活動以無償、租賃或押金借用方式提供重複清洗餐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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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蓮縣於111年4月開始宣導及試辦,至今已有33家餐飲業者加入循環容器盛裝供應餐點的供應鏈,並持續增加中,另有多數行政院所屬機關學校熱烈響應推動,112年度1月份統計,花蓮縣約400個使用循環容器餐點、超過8,000人次不使用包裝飲用水,減少一次用便當盒及瓶裝水垃圾量。縣長徐榛蔚推廣永續,減少碳排,希望由政府機關、學校帶頭改變大眾生活習慣,養成「自備、重複、少用」的環保觀念。
    環保局表示,花蓮縣觀光客眾多,伴隨而來的垃圾問題為當前重要課題,為推動廢棄物源頭減量相關政策,本縣已於109年發布實施「花蓮縣環境保護局餐具借用要點」,並提供不銹鋼餐盒、不鏽鋼筷及環保杯供各機關團體借用,現今配合環保署推動該作業指引,由政府機關及學校單位帶頭,創造使用可重複清洗餐具的市場需求。
    提供循環餐具服務店家請查詢「花蓮縣環保局資源回收網」,若有餐飲業者欲加入循環容器服務店家,請電洽花蓮縣環保局廢管科03-8237575*2318蔡小姐。
(花蓮縣政府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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