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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辦「良民證」的看過來喔!

    行政院先後公布各項紓困4.0方案再精進計畫(例如勞工、打工族加碼補貼、教師薪資補助、安心即時上工計畫、外送員、補教業、超商業、公益彩券商等),讓民眾負擔減少、補助更多、標準放寬、紓困加碼,而申請資格補助方案相關規定,有些資格認定需提供警察刑事紀錄證明(俗稱:良民證)。AA-0303134928556.jpg
    花蓮縣警察局統計近6年受理民眾申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良民證)每年呈現大幅成長趨勢,去年1-12月即受理總計10,642件,比前年同期增加517件,增加5.2%,而今年又適逢10年一次公益彩券商換證潮,光是今年2月即受理達1,783件,比去年同期2月更爆增2.6倍,常見民眾在警察局大排長龍等候申請良民證之景象。AA-0303134928709.jpg
    為免民眾現場臨櫃申辦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導致等候人潮聚集,花蓮縣警察局提供網路申請、郵寄申請及APP申請等多元受理方式,鼓勵民眾可多加利用,方便快捷可免現場等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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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察刑事紀錄證明完成製證後,系統會發送電子郵件通知,請民眾再攜帶國民身分證前往縣警局辦理查驗證件、繳費、領證等作業,僅需外出一次即可完成。若是住在花蓮市區外之偏遠地區民眾,建議可至當地警察分局(新城、吉安、鳳林或玉里分局)申請並自備回郵信封,花蓮縣警察局外事科收到申請書及規費,製證後將以掛號寄出。
    縣警局局長呂世明表示警察以服務民眾為施政重點之一,目前仍有提供民眾即時發證服務,無刑事紀錄者申請當日即可領證。若有任何疑義,服務時間(非假日週一至週五0800至1700中午不休息)歡迎致電警察局詢問,電話:03-8224023或03-8223146。
※網路或線上申請辦理如下:
1.申請人至內政部警政署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網頁線上填寫申請表格。內政部警政署官網https://www.npa.gov.tw/ch/index或下載「警政服務」APP線上申請。
2.於線上申請後第3日起30日內攜帶應備物品(受托領件者亦須攜帶身分證明文件)至花蓮縣警察局外事科驗證。
3.繳交證書費:依據「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收費標準」規定,每份新臺幣100元,同一次申請2份以上者(證明書內容均應相同),自第2份起每份收費新臺幣20元。
4.領取繳費收據。
5.憑繳費收據臨櫃領取證明書。花蓮縣警察局提供代為郵寄服務,請自備掛號回郵信封。
※相關申辦警察刑事紀錄證明須知,請上花蓮縣警察局官網http://www.hlpb.gov.tw/iframcontent_edit.php?menu=175&typeid=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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