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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白牌車」發生事故沒保障

    為保障合法的汽車運輸業者及維護消費者權益,花蓮監理站在花蓮縣警察局及花蓮縣小客車租賃商業同業公會的配合下,持續針對違規收費出租或載客的自用車輛(俗稱白牌車),採定期或專案不定期安排稽查作業,並滾動式檢討稽查地點;因此籲請自用車車主注意,違規收費載客或出租將重罰、扣牌照及扣駕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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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蓮監理站指出,一旦稽查發現利用自用車輛違規經營的案件,將依據公路法第77條第2項規定,未依本法申請核准,而經營汽車或電車運輸業者,得依其違反情節輕重,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2,500萬元以下的罰鍰,並勒令其歇業,其非法營業的車輛牌照及汽車駕駛人駕駛執照,並得吊扣4個月至1年,或吊銷之,非滿2年不得再請領或考領,請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花蓮監理站再次提醒消費者,應選擇合法小客車租賃業者提供的服務(有汽車運輸業執照),可以避免糾紛的產生,或發生交通事故時所產生的消費爭議,以維護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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