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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穗鄉木瓜現金救助 受理期限至12/12止

 

    受10月份下旬豪雨影響,瑞穗鄉木瓜果實有水傷腐爛、落果等情況,為協助受災農友儘早復耕復建,農委會已於12月1日公告本縣瑞穗鄉為辦理木瓜111年1031豪雨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受災農友即日起至12月12日止(例假日照常受理;受理最後一日如逢假日,則順延至次一上班日),可至公所申請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所需受災證明。

 

 

    農業處長陳淑雯說明,瑞穗鄉受損「木瓜」救助額度每公頃為8萬元;農友申請現金救助時,可依據農產業天然災害救助作業要點規定,檢具相關文件至土地所在地公所辦理。陳淑雯說明,救助對象應符合下列規定:一、符合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第5條規定之農民(實際從事農作生產之自然人);二、申報項目損失率達20%以上者,依該救助項目之救助額度予以救助;未達20%者不予救助;三、長期作農產品於同曆年,救助以一次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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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災害救助受理期限至12月12日止,符合申請資格的農民須儘速前往公所辦理,勿讓自身權益受損;另外,陳淑雯提醒,各公所須注意轄區時令作物生長情況,倘有疑似天然災害所致的損害,應儘速通報花蓮縣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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