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宿業管理台東特優花蓮吃乙的省思

    觀光局針對「消費者住宿安全及保障、非法旅宿管理面、合法旅宿管理面」等三大面向進行評鑑,台東縣獲得特優,花蓮縣則是乙等,同樣在東部縣市,考評差距太大,台東縣的優異表現,花蓮要加倍努力迎頭趕上。地方政府做得好,不僅對合法旅宿業的權益有所保障,也能確保消費者住的安心,而感受到地方政府的努力,使觀光業蓬勃發展,形成良性循環。

    觀光局認為,績效不佳的縣市,有些是佔地幅員廣大,人力不足等,已經要求未達甲等縣市限期提出改善措施,持續輔導及督促其改善,並藉由經費補助、現場督導、法規研習、適切修法、定期公布各地方政府旅宿管理績效等措施,協助其克服旅宿業管理上困境。花蓮縣應就觀光局的指引,加強管理,號稱觀光都會的花蓮,要有一個優良的旅宿環境,讓遊客白天玩得開心,晚上住得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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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方統計公布去年花蓮縣合法旅館一五六家,未合法旅館八家、未合法日租十三家。花蓮縣政府檢查合法旅館八十三家次,未合法旅館稽查十二家次、未合法日租十二家次,以上其中罰鍰廿三家次,共罰鍰一○五萬元。民宿部份,合法民宿一八○九家,未合法民宿七十六家,檢查合法民宿五九三家次,稽查未合法民宿八十六家次,罰鍰一一七次,罰鍰金額共四○二萬元。

    他山之石,可以攻錯,台東縣之所以特優原因,主要是縣政府常辦理「非法旅宿輔導座談會」,持續辦理稽查業務,並視當年度旅宿市場與環境,督促業者落實旅宿業合法營運,保障消費者住宿安全與權益。

    地方政府不能因人力不足,多由各相關業管單位(如衛生、消防、建管……等)舉辦聯合稽查,就涉及公共安全及民眾檢舉案優先檢查,並對重大違規業者加強稽查。

    花蓮縣因幅原廣闊,致旅宿業稽查作業往往所需耗費時間甚長,許多非法旅宿業者平日多非住宿於當地,導致裁罰舉證困難。地方政府是否有稽查及裁罰比率偏低,不應僅著重合法旅館稽查,對於違規擴大營業者,落實強制執行作為,中央亦應提供相關共通性稽查原則供地方執行參考,使縣市政府據以執行。

    持平而論,地方政府執行旅宿業稽查人力嚴重不足,導致稽查及裁罰比率嚴重偏低,且僅著重合法旅宿稽查,對於合法違規擴大經營業者,亦未能採行強制性或停止營業等積極作為,任令業者長期違規經營,嚴重損傷政府形象,地方政府責無旁貸,應落實稽查確保旅宿安全。

    非法旅宿業者無法取得登記證合法經營原因態樣複雜,然多受限於土地使用及建築物管理等相關法規,並涉及相關法令修正,地方政應就其違法(規)態樣通盤檢討,並會同有關機關檢視相關法規修正或通案性原則,積極協助輔導業者合法化,並促使非法業者退場,藉以保障合法業者權益及消費者之安全,俾利提升旅宿業管理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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