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勢民眾住宅修繕補助 每案最高10萬元

弱勢民眾住宅修繕政府將有補助,只要符合補助標準,經花蓮縣政府府委專業團隊服務評估確有修繕需求之必要者,.每案最高補助新台幣10萬元整。
根據縣府111年弱勢民眾住宅修繕補助計畫,有修繕需求之弱勢民眾只要符合下列條件皆可提出申請,
1.未達申請低收入戶住宅修繕補助
2.中低收入戶原住民建購及修繕住宅補助
3.長期照顧輔具服務及居家無障礙改善環境項目資格之中低收入戶
4.特殊境遇家庭
5.獨居老人
6.雙老家庭
7.或經花蓮縣政府府委專業團隊服務評估確有修繕需求之必要者。
縣府表示,可經由各公所、社福單位、或民眾個別求助,提報修繕後由慈濟基金會專員提供詢及評估,若符合修繕標準將會由基金會社工員到宅會勘並媒合專業廠商提供修繕服務.每案最高補助新台幣10萬元整。
這項補助案花蓮縣政府委由慈濟基金會辦理,承辦窗口為徐湘惠社工師,民眾可打免付費詢專線0800-787-080或撥打電話038266779分機426,亦可洽各鄉鎮公所。
(本報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