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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還要兼差道路救援

    花蓮縣警局鳳林分局豐濱分駐所所長楊思恆及巡佐宋國梁於昨天執行交通大執法勤務,於11:00左右接獲值班員警通報在台11甲線光豐公路14.3公里處有車輛故障拋錨,員警立即前往現場處理。


    因該山區道路彎道多,唯恐其他車輛未注意前方動態致發生交通意外,立即於故障車輛前後適當位置放置交通錐示警,經了解陳姓男子務農結束欲返家時使用車輛無法啟動,員警檢視後研判該車熄火後大燈未關閉導致電瓶沒電無法啟動引擎,所長立即以巡邏車備用之接電線以接電方式果然使小客車正常啟動,陳男對員警積極為民服務之精神,由衷表示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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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鳳林分局長簡龍宏表示,警察工作包羅萬象,除了治安與交通外,為民服務亦是重要一環,期許同仁在民眾遇到困難時,主動給予協助及關懷,適時為民眾伸出援手,建立警察親民形象;同時也呼籲民眾駕車出門前,一定要事先檢查車輛狀況、電量或油量是否足夠,以免途中發生故障,多一分用心,出門平安又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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