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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年送米囉!

    花蓮縣政府111年度幸福花蓮三節(春節)生活物資發放自1月20日起至1月26日全縣13鄉鎮市展開,預計發放16640份白米,民眾攜帶領取通知單並事先簽名及填寫手機號碼後,於領取日到各鄉鎮市發放地點領取。花蓮縣長徐榛蔚特別感謝各鄉鎮市公所與各單位志工協助花蓮縣政府發放生活物資,將溫暖送給民眾,一起過新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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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蓮縣長徐榛蔚大力倡導聯合國17項永續發展指標(SDGs),歷時12年的花蓮縣政府三節生活物資發放,一改往年環保塑膠袋裝,改為環保編織袋。且於今年開始,往後端午節與中秋節不再提供提袋,民眾領取物資時可重複利用本次的環保編織袋,落實花蓮縣政府「袋袋回收循環用,減塑生活好輕鬆」政策,達到「減塑減廢」的目標 。
    考量近期新冠肺炎疫情升溫,民眾外出需全程配戴口罩,為避免群聚感染風險,春節物資只要民眾一到現場即可隨時領取。縣政府社會處處長陳加富呼籲民眾,為落實實名制及縮短發放時間,請務必先於領取通知單上簽名或蓋章及填寫手機號碼,到現場後依序量體溫與消毒,依工作人員指示與引導領取物資。另外,除長者或身心障礙者之必要陪伴者,請民眾本人或代領者單獨前往領取。
    若無法在過年前指定領取時段到場領取的民眾,縣政府也已協調各鄉鎮市公所,額外增加5個工作日領取,民眾憑領取通知單並蓋上印章或簽名及填上手機號碼,到各公所指定時段與地點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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