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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育兒津貼加碼1000元

    為減輕家庭育兒負擔,營造友善生育環境,花蓮縣政府配合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自110年8月起,未滿2歲育兒津貼及托育補助新制正式上路,擴大發放對象並提高補助金額,以減輕家長育兒負擔壓力。 
    縣長徐榛蔚重視婦幼福利,為使縣內年輕人樂婚、願生、能養,針對幼童以「提高生育補助」、「擴大發放各類育兒津貼」、「建構多元托育服務」及「布建親子館」等4大主軸,逐步推動本縣托育服務措施,從鼓勵生育、減輕養育、支持培育等服務,希望藉此鼓勵年輕人生育,提高生育率。花蓮縣親子館.png
    今年8月起育兒津貼從每月2,500元調整為3,500元,第2胎加發500元為4,000元、第3胎(含)以上加發1,000元為4,500元;托育補助從每月6,000元調整為7,000元,第2胎加發1,000元、第3胎(含)以上2,000元。領取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或其他弱勢補助的家庭,得同時請領育兒津貼,意即,110年8月1日起若領有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弱勢兒少生活津貼(如低收入戶兒童生活補助、兒少生活扶助、弱勢家庭兒少緊急生活扶助),只要兒童未接受政府安置、家庭綜合所得稅率未達20%,得同時領取育兒津貼或托育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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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0年1至7月,花蓮縣育兒津貼平均每月撥款金額為1,031萬元,而8月新制上路後,平均每月撥款金額提高至1,624萬元,每月增加近600萬元,以增進民眾福祉,於育兒津貼新制上路後,推估約有九成育有未滿2歲兒童家庭受惠。
    如民眾符合育兒津貼申請資格,可至兒童戶籍地之鄉鎮市公所申請育兒津貼。若對上述補助內容有疑問,歡迎洽詢縣府社會處03-8227171分機256-257或鄉鎮市公所。
    縣府於全縣辦理6處親子館,提供民眾室內親子共玩空間,館內皆有專職托育人員,可以提供家長親職教養專業諮詢協助,與教養示範,與家長一起守護及照顧各鄉鎮的幼兒,縣府不僅鼓勵生育,更提出養育配套服務,讓民眾可以安心生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