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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稽查學校營養午餐 期限內未改正最高罰2億!

    花蓮縣衛生局為維護校園食品衛生安全,針對全縣國中及小學22間自設廚房及5間承作營養午餐團膳業者,實施營養午餐之衛生稽查,共稽查37家次,抽驗50件營養午餐、豆腐等半成品、生鮮蔬果及生鮮豬肉,檢驗金黃色葡萄球菌、沙門氏菌、單核球增多性李斯特菌等微生物、防腐劑、過氧化氫、農藥殘留及乙型受體素(瘦肉精)等動物用藥檢驗,檢驗273項次符合規定;另廚房衛生部分缺失,均已立即輔導改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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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蓮縣衛生局局長朱家祥表示,本次查核主要的目的,係要維護花蓮縣校園學童飲食安全、品質與健康。因應美國豬肉及日本核災地區食品進口,今(111年)上下學期皆已加強辦理縣內各國中小營養午餐稽查及抽驗,此次查核日本食品標示、豬肉標示及抽驗、各種食材來源、檢驗證明、儲存及食品添加物的使用情況,並針對廚房作業環境有無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進行嚴格查核,學校廚房及團膳業者皆使用國產肉品而且未發現使用任何日本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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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局長朱家祥進一步表示,學校營養午餐的衛生安全,衛生局將持續針對全縣各級學校營養午餐製作場所進行稽查輔導,任何食品若違反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準則者,經命其限期改正而未改正者,將予以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決不寬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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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於廚房屬於濕熱環境,微生物孳生速率加快,因此學校及團膳業者調理食品應謹守「要洗手、要新鮮、要生熟食分開、要澈底加熱、要低溫保存」之五要原則,以避免發生食品中毒,共同維護學校餐飲衛生及學生健康。

    民眾如對所購買的食品有所疑慮或發現可疑之違規食品,可撥打花蓮縣衛生局服務專線038-224750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