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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醫院「掛急診」收費提高 !健保部分負擔新制最快7月上路

 

    為落實分級醫療與珍惜醫療資源,衛生福利部預告健保部分負擔新制、最快預計在今(112)年7月1日上路。此次健保部分負擔新制調整,為針對門診藥品及急診收費,須依照法規進行預告程序,在此次預告期30天左右,健保署將持續蒐集各界意見並完備調整方案上路之相關配套措施。期待民眾就醫分流、緩解大型醫院急診人滿為患的現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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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健保署表示,為將大醫院急診資源保留給急重症病人,本次亦同時調整醫學中心及區域醫院急診部分負擔收費方式,依就醫院所層級別採定額方式收取;醫學中心調高為750元、區域醫院調高為400元,地區醫院和基層診所維持收取150元;中低收入戶與身心障礙者於醫學中心收取550元、區域醫院300元、地區醫院及基層診所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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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健保署說明,本次門診藥品部分負擔,在地區醫院及基層診所維持藥費100元以下免收取藥品部分負擔,101元以上收取20%,最多收200元;醫學中心或區域醫院藥費100元以下,收取藥品部分負擔10元,101元以上收取20%,最多收300元;慢性處方箋方面,醫院開立第一次調劑,比照一般藥品處方箋需收取藥品部分負擔,第二次後調劑維持免收。另外,為了鼓勵病情穩定的慢性病人至基層診所就診,基層診所維持免收慢性病連續處方箋部分負擔,而為減輕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的經濟負擔,不論就醫院所層級,藥品部分負擔均按照基層診所收費方式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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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將大醫院急診資源保留給急重症病人,健保署於本次同時調整醫學中心及區域醫院急診部分負擔收費方式,依就醫院所層級別採定額方式收取;醫學中心調高為750元、區域醫院調高為400元,地區醫院和基層診所維持收取150元;中低收入戶與身心障礙者於醫學中心收取550元、區域醫院300元、地區醫院及基層診所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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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外,現行法定免部分負擔的民眾,如重大傷病、分娩、山地離島地區就醫,及原本由其他單位補助的低收入戶、榮民、三歲以下兒童、警察消防海巡空勤軍人、油症患者、替代役役男等對象,皆不受影響;另為保障中低收入戶、持身心障礙證明民眾的就醫權益,亦不會受本次方案調整影響。健保署表示,希望透過本次部分負擔調整,能引導民眾正確就醫行為,提升用藥安全,珍惜醫療資源,促進醫療服務效率,使健保效益極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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