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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在家一樣!有別於一般長照,24小時貼心照顧

    長照2.0邁入第六年,花蓮縣失智服務涵蓋率高居全國第二名,花蓮老人照護政策,推出「失智症團體家屋」服務,失智症者個案在被服務前需經醫師診斷中度以上失智(CDR為2分以上),且具行動能力,提供一種類似小家庭的照顧模式,以單元式的照顧,每一單元最多照顧9人,現況有2單元,1位照顧服務員最多照顧3位失智長者,24小時貼心照顧,減輕其家屬照顧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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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蓮縣衛生局局長朱家祥表示,有別於一般長照機構的照顧方式,家屋的空間規劃猶如一般家庭,有共用的客廳、餐廳、廚房、廁所,及屬於長者的個人臥室、廁所,提供小規模生活環境家庭化及照顧服務個別化的服務模式。照服員會視長者的自理功能,提供餐飲、進食、如廁或日常生活協助,幫助失智症長輩安心地在家屋內正常的生活,像在自家居住般的自在,及獨立的自我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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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局長指出,團體家屋提供失智長者24小時照顧服務,依失智程度每月自費約35,000元左右,若符合50歲以上(失智症患者)長照補助對象,政府每月可補助中度失智者一般戶7,000、中低9,000、低收1萬,另針對重度失智者則補助一般戶12,600元、中低16,200元、低收18,000元。

    為了減緩老年失智的速率,已積極於北中南區布建五處失智共照中心,並於十三鄉鎮市設置三十七處失智社區照顧據點,同時為了照顧失智症者及照顧者,已委託民間成立14處失(智)能混合型日間照顧中心,以及東區老人之家設置失智症專區可收治32人。

    去年花蓮縣家庭照顧者關懷協會(北區)、一粒麥子社會福利基金會(中區)、門諾社會福利基金會(南區)也開始提供據點式服務,藉由據點的空間及設施協助失智症患者家屬紓解壓力及交流照顧技巧的機會,衛生局盼望民眾可因著本身的需求選擇社區據點或日照(白天)或家屋(24小時)型的長照安排,民眾可電洽1966或至花蓮縣長期照顧管理中心 (花蓮市文苑路12號) 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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