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動工的「新城合署辦公廳舍」挖出考古遺址,在停工、深溝挖掘之後,發現了花崗山、大坌坑兩個史前文化層。考古遺址是否保留以及新建物是否繼續興建,公部門、專家學者與民間有不同的意見。縣議員楊華美昨(2)日召開專案會議,邀請相關單位一起討論,如何在建設與考古挖掘之間找到解方。
昨天會議有花蓮縣消防局、花蓮縣警局、新城戶政、花蓮縣文化局、工程公司等單位代表出席,同時楊華美議員也邀請江芝華、陳有貝兩位人類學考古學的學者與會,另外鄭寶秀、黃玲蘭、林源富、張美慧、林則葹的多位議員也到場關心。
消防局提出考量,主要是3.5億的預算經費,有2.9億來自花東基金,目前已經發包;如果要易地重建,一來新城週邊找不到適合的公有地,二來原定在116年8月要完工工期也會受影響。另外,如果是變更設計,囿於現行的建築法規、建築限高等規定,基本上也沒有變更設計的彈性。
文化局則表示,在民眾通報該地有遺址之後,除了停工,就開始依文資相關法規進行發掘調查,目前的進度是,經過第一次文化資產審議會之後,初步朝「搶救發掘」方向進行,不過因為搶救發掘有不可逆的破壞性,必須慎重進行必要性評估,並在下一次4月8日進行二次審議。
台大人類學系副教授江芝華指出,大坌坑文化層,在花蓮甚至是臺灣皆不常見,本考古遺址存在大量的花岡山文化甕棺,就「稀有性」、「完整性」、「代表性」而言,具有一定的重要性。最好的方式當然是現地保存,現地保存跟開發並不是對立的,反而能透過民眾參與,公開討論,在保有、研究、學習、觀光等方面,會有更多的想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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